河南鄭州6名基督徒遭抓捕判刑 334萬多元巨額錢財被掠奪
2019年7月25日,河南省鄭州市全能神教會6名基督徒因信神被中共抓捕,當局以「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處有期徒刑2至5年不等,334萬多元個人錢財被非法掠奪、貪佔。
2018年11月22日下午4點,河南鄭州的基督徒鄭新玲(女,45歲)正在其姐姐家,當地4名警察突然闖入將她抓捕至中原區須水派出所,當晚又將其押到須水鎮燕舍賓館祕密審訊。
12月26日,鄭州市公安局須水公安分局以「利用邪教、會道門、迷信活動危害社會」的罪名將其拘留,2019年1月29日轉押至鄭州市第三看守所。
鄭新玲被關押期間,警察在其住處搜走現金241,6139元(人民幣。下同)、教會書籍23本、教會光盤166張,還有價值近萬元的3台電腦、6台MP5機子等。
同日,當地另一名基督徒王紅梅(女,49歲)也被派出所抓捕,當時她身上攜帶現金92,9700元,全數被警察沒收。
基督徒馮軍(女,41歲)、謝秋麗(女,34歲)也在同一天被抓,警察在他們住處抄查、沒收信神書籍52本。
2018年12月2日,基督徒丁秀欽(男,52歲)在鄭州市二七區政通路被3名便衣警察祕密抓捕,後被帶到派出所。警察在其住處搜走信神書籍232本、TF卡70張。
12月4日,基督徒王風(女,46歲)也被當局祕密抓捕,次日被帶到鄭州市中原區須水鎮燕舍賓館祕密審訊。
6人被抓捕後情況不明,鄭新玲的家人託關係花去4萬多元,仍未將鄭新玲救出。
直到今年7月,法院才開庭宣判。7月25日,中原區人民法院以「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處鄭新玲與王紅梅有期徒刑2年,罰款5000元;判處王風、謝秋麗、馮軍三人有期徒刑3年,罰款6000元。丁秀欽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,罰款10,000元。
警方始終不肯歸還沒收的財物,鄭新玲要求起訴,律師無奈表示:民告官告也白告,沒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