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神絕不能離開聖經,若離開聖經就是假的,就是異端,這話到底成不成立?

2020-06-25

        經上說:「你們查考聖經(或作『應當查考聖經』),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;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;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。」(約5:39-40)

       全能神說:「聖經屬於歷史書籍,你如果把聖經的舊約拿到恩典時代吃喝,你拿著舊約時代所要求的在恩典時代實行,耶穌要棄絕你,耶穌要定你的罪,你用舊約來套耶穌作的工作,那你是法利賽人。......在耶穌時代,耶穌按照當時聖靈在他身上所作的工作,來帶領那些猶太人,帶領所有跟隨他的那些人。他所作的並不以聖經為根據,而是按著他的工作來說話,他不管聖經如何說,也不在聖經裡找路來帶領跟隨他的人。他剛開始作工就是傳悔改的道,而『悔改』這兩個字眼在舊約那麼多預言裡根本提都沒提到,他不僅不是根據聖經作,他又帶出了更新的路,作更新的工作。他從不參考聖經來傳道,他的醫病、趕鬼的異能在律法時代從未有人能作,他的工作、他的教訓、他的權柄也是在律法時代無人作過的,他只是作他更新的工作,儘管有許多人用聖經來定他的罪,以至於用舊約聖經來將他釘在了十字架上,但他的工作卻超乎聖經舊約,若不是這樣,人又怎麼能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呢?還不都是因為他的教訓、他醫病趕鬼的能力在舊約裡從未有過記載嗎?他作的工作都是為了帶出更新的路,並不是有意來與聖經『打仗』,或有意來廢掉舊約聖經,他只是來盡他的職分,將新的工作帶給那些渴慕、尋求他的人。他不是來解釋舊約或來維護舊約的工作,他作工不是為了讓律法時代繼續發展下去,因他作工根本不考慮有無聖經根據,只是來作他該作的工作。......為什麼神作工非得根據聖經呢?難道神自己就沒有任何權利來超脫聖經嗎?神就不能離開聖經另外作工嗎?為什麼耶穌與他的門徒不守安息日呢?若說他按照安息日、按照舊約那些誡命實行,他為什麼來了不守安息日,但洗腳、蒙頭,還掰餅、喝酒呢?這些不都是舊約沒有的誡命嗎?他要按照舊約,為什麼打破這些規條呢?你該知道,先有神,還是先有聖經!他能是安息日的主就不能是聖經的主嗎?
        ......所以,耶穌所作的工作已經超出了舊約律法,已經高過舊約律法,不按照舊約律法去作。在恩典時代已經不按照舊約律法去作,已經打破那些規條了,現在有些人還扳聖經,尤其是舊約律法,這不是否認耶穌的工作嗎?有的人說聖經是屬於聖書,務必得看,還有的人說,神的工作到什麼時候都不能廢去,舊約是神跟以色列民立的約,這不能廢去,安息日什麼時候都得守!這樣的人不是太謬了嗎?耶穌當時不守安息日是怎麼回事?難道他是犯罪嗎?這事誰能看透呢?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聖經的說法(一)》)

        「神的作工在一直向前發展,雖然作工的宗旨不變,但他作工的方式在不斷地發生變化,這樣那些跟隨神的人也在不斷地變化。神的作工越多人對神的認識就越全面,而且人的性情也隨著神的作工在相應地變化著。但因著神的作工總是在變化,那些不認識聖靈作工的人、那些謬妄的不認識真理的人都成了抵擋神的人。神的作工總是不符合人的觀念,因他的作工總是常新不舊,他不重複舊的工作,而是作他以前從未作過的工作。因著神不作重複的工作,又因著人總是用以往的神的作工來衡量神今天的作工,所以神的每一步新時代的工作都很難開展,人的難處太多了!人的思想太守舊了!人都不認識神的作工,但人又都定規神的作工。人離開神就失去了生命、失去了真理、失去了神的祝福,但人又都不接受生命,也不接受真理,更不接受神對人類的更大的祝福。人都想得著神但又不容許神的作工有變動,那些不接受神新工作的人都認為神的工作是一成不變的,都認為神的工作總是停滯不前。他們認為只要守住律法就能得著神永遠的救恩,他們認為只要悔改認罪就能永遠滿足神的心意。他們認為神只能是律法下的神,神只能是為人釘十字架的神,認為神不應該也不能超越聖經,就他們的『認為』將他們牢牢地釘在了舊的律法之下,釘在了死的規條之中。......
        當時耶穌說耶和華的工作在恩典時代落後了,就像今天我說耶穌的工作落後一樣。如果沒有恩典時代只有律法時代,耶穌不能釘十字架,不能救贖整個人類,如果只有律法時代,人類能不能發展到今天?歷史是向前推移的,歷史不就是神作工的正常規律嗎?不是整個宇宙之下經營人的一個寫照嗎?歷史向前發展,神的工作也向前發展,神的心意在不斷地變,他不能將一步工作持續六千年,因人都知道神是常新不舊的,他不可能將一項類似釘十字架的工作一直延續下去,一次、二次、三次......地釘十字架,這是謬妄的人的認識法。神不持續一樣的工作,他的工作是不斷地變化的,他總有新的工作,就如我對你們天天說新話、作新工作一樣,這就是我作的工作,關鍵在於一個『新』字,一個『奇』字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將神定規在「觀念」中的人 怎能獲得神的「啟示」呢?》)

        「人若用觀念衡量神,來定規神,猶如說神是一尊永不變的泥像一樣,完全把神定規在聖經中,把神定形在有限的工作中,證明你們把神定了罪。舊約時代的猶太人因著把神當作心中定了型的偶像,似乎神只能稱為彌賽亞,只有叫彌賽亞的才是神,就因著人把神都當作泥像(無生命)一樣來供奉、來敬拜,把當時的耶穌釘了十字架,判了死刑,原本無罪的耶穌被定了死罪。神是無辜的,但是人卻不放過神,硬是把他判了死刑,因而耶穌被釘了十字架。人總認為神是一成不變的,根據一本聖經就把神定規了,好像看透了神的經營,好像神的所作所為都在人的掌握之中。人類荒唐到極點,狂妄到極點,人都善於誇誇其談。不管你對神的認識怎麼高,但我還是說你是不認識神的人,你是最抵擋神的人,你是定神罪的人,因你根本不會順服神的工作而走神成全人的路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惡人必被懲罰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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